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贷款期限及额度:

贷款期限为1年,

贷款额度最高1200万元。

服务功能及特点:

1担保方式多样——可选择房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方式或组合形式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2办理效率高——贷款审批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

3办理费用低——贷款办理过程中我行不收取费用;

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书(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借款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还款来源、现有贷款情况、担保方式、担保人情况等);

2、同意借款的股东(董事)会决议原件、证明董事会成员组成文件、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若企业存在法人股东需提供该法人股东已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须经过年检),特种行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须经过年审);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8、验资报告复印件;

9、申请期上月末财务报表、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审计报告(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表);

10.企业登记信息(原件);

11.请向我行提供与企业法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12.企业介绍(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者与财务人员等情况的介绍)(电子版一份)。

13.预留印鉴卡复印件

14.企业征信

15.担保相关资料

小微金融

我行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调整信贷流程,精简信贷申请审批环节,优化企业贷款管理制度,对优良企业执行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方式。

2、降低企业融资费用,节约客户成本,组织创新信贷服务种类,增加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担保贷款形式,为企业节省重新评估和重新资产登记带来的高额费用。

3、收费标准为:抵押类贷款收取工本费150元,其他类贷款收取工本费50元,贷款所产生的印花税及公证费用全部由我行承担,企业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